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公司 )由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南钢集团)部分改制设立。1999年3月18日,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(1999)23号文批准,南钢集团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,联合中国第二十冶金建设公司、中冶集团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(原冶金工业部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)、中国冶金进出口公司江苏公司、江苏冶金物资供销有限公司(原江苏冶金物资供销公司)等四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。公司总股本设立时为30,000万股。2000年8月22日,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[2000]112号文核准,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,并于2000年9月19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。首次公开发行后,公司总股本为42,000万股。经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,公司以2000年末的总股本42,000万股为基数,按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1.00元(含税)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,共计分配红股8,400万股,派发现金4,200万元。上述分配完成后,公司总股本为50,400万股。2003年,南钢集团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南钢股份70.95%国有股股权,与复星集团公司、复星产业投资和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南钢联合,并于2003年7月25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,股权过户后,公司控股股东由南钢集团公司变更为南钢联合。
工商信息
邮箱
xutingting@njsteel.com.cn
经营范围
一般危险化学品、3类易燃液体、4类易燃固体、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、6类第1项毒害品(不含剧毒品,不含农药)、8类腐蚀品(所有类项不得储存)的批发;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、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;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;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;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;废旧金属、物资的回收利用;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;仓储服务,道路普通货物运输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危险化学品经营;燃气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机械零件、零部件加工;机械零件、零部件销售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企业描述
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南钢)的发展历程可追溯到1958年,当时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批示下,南钢成为全国地方钢铁企业的重要一员。南钢的发展历程充满了艰苦创业的精神。在霸王山建立的钢铁生产基地,不仅是江苏现代钢铁工业的摇篮,也标志着南钢的起步。
改革开放后,特别是1978年以后,南钢在江苏省委、省政府的支持下,通过实施两轮承包经营,步入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。1996年,南钢的产量达到了100万吨,并在同年改制为集团公司。1999年,南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成功上市。
进入21世纪,南钢继续深化改革,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。2003年,南钢实施了“三联动”改革,与上海复星集团合资成立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,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。此后,南钢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战略,如“一体两翼”战略和“四大战略”,致力于打造国际先进、国内一流的精品板材基地和特钢基地。
近年来,南钢已成为国际领先的精品板材基地、国内领先的优特钢长材基地和复合材料基地。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核心战略,实现了从传统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转型,同时也加大了对节能环保、钢铁电商、信息化等新兴产业的投资。南钢的产品结构不断优化,特钢销售比例持续上升,显示出其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市场领导地位。
南钢的发展不仅体现了中国钢铁工业的进步,也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。